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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同意 放寬證所稅大戶條款至50億
受到內閣改組尚未底定之影響,證所稅大戶條款今日在立法院闖關不成,但財政部立場則首次出現鬆動,坦承當年訂定「10億元門檻」並未考慮開放當沖等措施之影響,並對立委提案修正調高大戶門檻至50億元,表達「尊重」的立場,也就是同意審查結果將由財委會立委討論決議。
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審查由立委羅明才等17人提出的「所得稅法第14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」(即大戶條款),因內閣總辭,而新內閣首長尚未就位,財政部長張盛和與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都未出席財委會備詢,改由財政部常務次長許虞哲和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代表出席。
許虞哲表示,證所稅大戶條款課稅方式於102年6月25日大院三讀,當時金管會還未開放現股當沖制度,直到今年1月6日才開放「先買後賣」當沖措施,6月30日又開放「先賣後買」,所以訂定「10億元門檻」時,還未推行現股當沖,如今是否要調高大戶條款門檻,財政部將尊重立委的意見和決議。
賴士葆說,張盛和留任機會極大,而今日財政部的說帖內容,其實就是「張盛和版本」,說帖中也傳達財政部「尊重」調高大戶門檻到50億元,也就是「同意」調高之意。
羅明才表示,財政部尊重調高大戶門檻到50億元,顯見財政部立場已經鬆動,有回應民意,下次審查此法案時,為了活絡台股,不排除提出刪除證所稅。
本文轉載自http://money.udn.com/storypage.php?sub_id=5607&art_id=5533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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