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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長蘇建榮1日指出,99.43%的刮刮樂中獎金額在2千元以下,無課稅問題,但未來會接受立委意見,考慮提高現行彩券、機會中獎獎金超過2千元要課稅20%門檻。
綠委施義芳在立院財委會指出,現在彩券、機會中獎獎金超過2千元要課稅20%條款,已經是1979年所訂定,距今40年,當時2千元的購買力是現在的4,968元水準,財政部應重新考慮課稅基準,以免民眾的小確幸隨著物價變薄了。
不過,施義芳一聽到財長的數據,也面帶驚訝地表示:「原來兩千元以上的刮刮樂獎項不到1%,有點低。」
財政部則解釋,刮刮樂視其種類不同,有的為小獎多、買100元容易回本,但有的是獎項不多、但有高額獎金。但整體平均刮刮樂還是以小獎居多,大獎方面仍有大樂透、威力彩等產品供消費者選擇。
(出處: 中時、經濟 財經 投資自有風險,請投資人審慎評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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