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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證發行商指出,透過權證與現股相互操作參與個股除權息,在除權息當日,即可優先獲得等同股息與股利的金額,相較於以現貨直接參與除權息,通常需要等上一段時日才拿到股息與股利而言,可有效避開市場波動風險。

舉例來說,今年現金股息高達8元的台積電,「假設」今(17)日將進行除息交易,昨(16)日為除息前一日,收盤價為230.5元。若投資人甲在除息前,擁有1張台積電現股,那麼,他該怎麼透過權證交易,得到上述的好處呢?

最簡單的做法,就是「除息日前賣股買權,除息當日反向操作」即可。

經濟日報提供經濟日報提

也就是說,投資人甲應於昨日收盤前,賣掉1張台積電現股,獲得價金23.05萬元,並於市場中買進等同1張台積電現股所表彰的認購權證。

以認購權證台積電XX7A購01為例,行使比例為0.05,換句話說,應買進20張的台積電XX7A購01(1 / 0.05=20)。

投資人甲於昨日買進20張的台積電XX7A購01,以收盤價0.62元計算,支出成本1.24萬元,剩餘價金21.81萬元。

除息日當天,投資人甲在市場反向操作:賣出台積電XX7A購01共20張,獲得價金1.24萬元,並買回1張台積電現股(除息參考價為222.5元),支出成本為22.25萬元。

除息前一日剩餘價金,加上除息日賣出台積電XX7A購01後的價金,減掉買回台積電現股的支出,剩餘金額0.8萬元,等於現金股息直接入袋。

(出處: 中時經濟 財經 投資自有風險,投資人審慎評估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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